1月2日,寧夏人社廳發布消息,為進一步規范全區醫保醫用耗材管理,遏制浪費,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權益,寧夏將開展規范醫保一次性醫用耗材管理工作。
記者了解到,寧夏將對醫療保險一次性醫用耗材支付范圍采取準入法,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一次性醫用耗材,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。其中,納入范圍為臨床診療必須,且為自治區物價部門允許另外單獨收取費用的一次性醫用耗材。不予納入的范圍有: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取費用的一次性醫用耗材;非臨床診療必需、臨床應用效果不確定的各類耗材;非疾病治療類醫用耗材,按相關文件規定不得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各類醫用耗材。
據介紹,本次一次性醫用耗材規范的范圍主要包括心腦血管介入治療類耗材、腹腔鏡下使用耗材、骨科用耗材、眼科耗材、一次性刀具耗材、易耗類耗材、檢驗類耗材七大類。為體現臨床診療技術的進步和發展的需要,今后將根據臨床診療的實際需要適時進行規范和調整。
寧夏將根據數據分析結果,并在綜合考慮涉及醫用耗材的所占金額、使用數量等數據指標的基礎上,按照涉及病種進行分類,邀請區內相關領域專家分組對涉及耗材項目內涵、適用范圍、使用數量等形成論證意見。隨后,將專家論證意見整理歸納后征求意見,并在修改完善的基礎上,制定《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一次性醫用耗材支付目錄》。